2026年,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TC)发布ADC70号案件终裁公告,对原产于及进口自中国的精对苯二甲酸(PT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落地五年期反倾销征税措施。本次裁决采用企业差异化税率,将对我国PTA出口巴基斯坦市场形成长期规范化贸易约束,也为化工化纤行业出口贸易风险防控提供重要参考。根据终裁公告明确细则,本次反倾销税实行分企业差异化征收标准。其中,英力士芳烃亚洲有限公司及关联生产企业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适用4.17%的较低税率;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单独裁定税率为9.50%;国内其他所有未单独裁定的PTA出口、生产企业统一执行9.50%的反倾销税率。本次涉案产品为精对苯二甲酸,对应巴基斯坦海关税号2917.3610,征税范围清晰、界定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反倾销措施具有追溯效力,正式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4日,整体有效期长达五年,意味着未来五年我国出口巴基斯坦的涉案PTA产品,均需按对应税率缴纳反倾销税。据悉,该案早于2026年1月4日作出肯定性初裁,彼时已开启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征收,本次终裁落地正式替代临时措施,形成长期稳定的贸易监管政策。
回溯案件完整进程,巴基斯坦于2025年8月16日正式启动对华PTA反倾销调查,是近年中巴化工品类贸易摩擦的重点案件。调查阶段划分清晰、数据审核严谨,其中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重点核查我国企业对巴出口定价及倾销幅度;产业损害调查期延伸至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全面评估进口产品对巴基斯坦本土PTA产业的冲击与损害程度,最终据此作出肯定性终裁结论。
PTA作为化纤产业核心基础原料,是我国化工出口的主力产品之一,巴基斯坦也是我国PTA重要的海外出口市场。本次差异化税率裁决,体现了海外贸易救济调查对企业出口合规、价格体系、贸易流程的精细化审核导向。较低税率的合规企业,凸显其出口贸易规范、市场定价合理的优势,而统一税率将对中小出口企业的对巴出口成本形成一定压力。行业人士分析,此次五年期反倾销措施落地,将重塑国内PTA对巴出口格局。短期内相关企业出口成本小幅攀升,出口利润空间受到挤压;长期来看,倒逼行业进一步规范出口秩序,优化海外市场布局,通过合规经营、差异化竞争规避贸易风险。同时,业内企业需密切跟进后续政策动态,做好出口报关、税率适配、订单成本核算等工作,积极应对海外贸易壁垒,稳固中巴化工产业链贸易合作基础。